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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2 11:00:01   浏览次数:106
核心提示:2022年05月12日关于佛山市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最新消息:2022年4月1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最新的《佛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据了解,佛山市将对此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并通过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


2022年4月1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最新的《佛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据了解,佛山市将对此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并通过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

其中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中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1.22元/立方米,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各区收费文件。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1.63元/立方米;4.06元/吨(含税)—60.90元/吨(含增值税),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各区收费文件。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0.55元/吨·水或4元/月·户-12元/月·户,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各区收费文件。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产生量收:130元/吨-192元/吨;按用水量收:0.07元/吨·水以上;按面积收:0.4元/平方米·月以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各区收费文件。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中,对危险废物处置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有固定床位:医疗废物产生量不超过0.8kg/床·日的收费标准为4.30元/日·床(含税);超过0.8kg/床·日部分,按5.38元/kg(含税)计重实收;

无固定床位:1696元/年—41552元/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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