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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和利用豁免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5 15:00:48   浏览次数:122
核心提示:2022年05月25日关于关于加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和利用豁免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最新消息:固废网获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和利用豁免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


固废网获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和利用豁免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和利用豁免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厅。

联 系 人:薛志刚

联系电话:0991-4182238(兼传真)

电子邮箱:gfc@xjepb.gov.cn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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