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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3 10:11:5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环保网  浏览次数:155


环保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近日,安徽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随文公布了举报电话。

芜湖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将大气污染防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芜湖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加工、销售、使用散煤、型煤(包括蜂窝煤)、原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焦炭、兰炭、木炭、竹炭、薪柴、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燃用生物质燃料应使用专用锅炉且配置高效除尘设施;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劣质煤、散煤加工、销售网点。(加工点举报电话:12365销售点举报电话:12315)

二、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工业企业自备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举报电话:12369)

三、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手续不全且无法补办、非法使用土地且无法取得合法使用权限、建设或使用违法建设、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其他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先停后治”,在规定时间未整改到位,按照“两断三清”予以清理。(举报电话:12369)

四、各类汽车维修企业应自觉做到废气净化达标排放。请广大车主自觉办理临界报废条件车辆(含黄标车)的报废手续。禁止报废车辆上路,禁止报废车辆再次流入市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不挥发、渗透、扩散有毒有害以及粉尘类物质(举报电话:12312)。

五、禁止露天烧烤;餐饮经营业主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去除率85%以上的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Nm3。(举报电话:12319)

六、所有施工、拆迁工地严格实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标准。(举报电话:3833085)

七、干洗店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设备,改用全封闭式干洗机或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定期检查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通道、阀门,防止干洗溶剂泄漏。(举报电话:12312)

八、禁止垃圾露天堆放、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张、冥币等祭祀用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集体公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举报电话:12319)

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严处。

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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