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8 10:01:41   浏览次数:360
核心提示:2022年07月28日关于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最新消息: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降低原油、成品 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降低原油、成品 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实施,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2年8月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李轶

电话:(010)65645583

传真:(010)65645587

邮箱: jidongche@mee.gov.cn

附件: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4日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