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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0 11:00:58   浏览次数:449
核心提示:2022年08月10日关于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的最新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控制部分高耗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等政策。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1号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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