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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15 10:01:11   浏览次数:235
核心提示:2022年09月15日关于嵊州市: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最新消息:各乡镇(街道):为推进嵊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经信厅、交通运输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绍兴市无废办《关于开展工业固体


各乡镇(街道):

为推进嵊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经信厅、交通运输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绍兴市无废办《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固废大排查为基数,督促产废单位注册填报应用省固废系统,推动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动态全覆盖。宣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确保工业固废源头减量、规范贮存、合法转运、高效利用、安全处置,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框架

成立以生态环境分局和乡镇(街道)为主体的工业固废规范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张义明任组长,徐东云、王国东、张伟锋、周煜东四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工业副镇长为组员,生态科、环管科、环评科、执法队、监测站和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规范化整治的人员(8月10日前报送生态环境分局)为联络员。

(二)明确职责

此次工业固废规范化整治工作按乡镇(街道)由生态环境分局四位班子成员分别负责牵头落实。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推进工业固废规范化整治工作,总体协调四大片区分工,督促乡镇(街道)抓好规范化整治工作落实,按期完成规范化整治,及时处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

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各自区域内单位的整治工作,及时将整治情况或违法行为报生态环境分局。

三、内容和要求

(一)企业现场检查

1.固废检查。以工业固废排查名单为基数,主要检查企业浙江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注册填报、固体废物(重点是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和台账规范性、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协议签订等情况;是否存在委托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

2.政策宣贯。指导企业注册和使用浙江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告知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宣传小微产废企业危废统一收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利用处置等政策制度;发放告知书。

3.跟踪督促。对未注册浙江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仓库和台账不规范、未签订固废协议的企业,做好跟踪督促,及时规范整治。

(二)要求

1.思想重视。此次规范化整治工作,是规范我市企业固废管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良好契机。按省、绍兴市全域“无废城市”创建要求,今年要完成创建工作,生态环境分局和各乡镇(街道)要确保将此次规范化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来抓。

2.加强宣传。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作告知书。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横幅、微信等各种方式对该项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告知书的发放工作,告知书回执需企业签字盖章。

3.抓住重点。要以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固体废物仓库和台账规范性及利用处置协议签订等主要检查内容为重点,通过限期整治等方式,切实提升我市企业信息化系统注册使用率,实现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动态全覆盖。

4.动态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在此次规范化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新、改、扩建和关停、搬迁等情况企业的固废规范监管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治,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实现工业固废闭环管理、动态监管。

5.通报考核。此次整治将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原则上每周调度整治进展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将对整治进度和质量开展督促,对质量和进度滞后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无废城市”年度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30日~8月10日)。建立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参与的领导小组,印发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推进动员会议。

(二)规范整治阶段(8月10日~10月31日)。以工业固废大排查成果为基数,各乡镇(街道)要边宣传、边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家,不留死角。

(三)进度督促阶段(9月1日~10月31日)。由生态环境分局科室、执法队、监测站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治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市委市政府美丽嵊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关键词: 生态环境 工业 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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