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1〕53号)要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浙江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三年攻坚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