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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近24亿!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6 08:02:01   浏览次数:3339
核心提示:2023年01月16日关于预算近24亿!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的最新消息:环保网获悉,6月15日,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预算金额238311.9万元,项目共包含六个子项,分别是:田家


环保网获悉,6月15日,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预算金额238311.9万元,项目共包含六个子项,分别是: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高新区排水管网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高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长江(高新区白洋园区)临江生态治理工程、高新区环卫建设项目、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存量)。详情如下: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1431-2022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高采计备XM[////]号

3、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8311.9(万元)

6、最高限价:238311.9(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3.831190亿元,项目共包含六个子项,分别是: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高新区排水管网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高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长江(高新区白洋园区)临江生态治理工程、高新区环卫建设项目、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存量)。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具体合作期详见招标公告“项目合作期”相关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该三年不能出现亏损。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成员该三年均不能出现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业绩要求:

5.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1个市政工程类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项目管理库中的项目截图显示的类别为准)的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不少于9亿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运维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承接过1个单个项目中累计有日处理能力5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厂(站)运营维护业绩(单个项目以运维合同进行界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在中国大陆地区需至少承接过1个日处理能力5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1个单个合同建安费(或工程建设费或工程建筑安装费)不少于10亿元市政公用类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牵头方和施工方不得为同一法人单位。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2)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且联合体成员均应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中限1家成员作为牵头方,牵头方在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且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任务,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对应专业业绩、专业资质,均予以认可。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7日10时0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后,按资格审查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9家资格审查申请人参加投标,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方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招标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07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2年07月07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联系方式:0717-621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13581485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琴

电话:1358148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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