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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地标《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31 20:07:41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2023年01月31日关于浙江省发布地标《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新消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563-2022)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23年1月30日开始实施。本标准适用于现有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563-2022)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23年1月30日开始实施。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化学纤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纤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关键词: 标准 大气污染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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