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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17 19:03:29   浏览次数:131
核心提示:2023年04月17日关于山西省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的最新消息:4月11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要求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2:1和


4月11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要求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2:1和1.25:1;位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1.5:1和1:1。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水泥熟料生产线作为置换指标和跨省置换水泥熟料指标,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2:1。

 
关键词: 产能 熟料 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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