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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3 12:01:15   浏览次数:187
核心提示:2023年04月23日关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最新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 号)落地落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 号)落地落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鲁发〔2022〕19 号)要求,有效发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高质量发 展项目”)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山东省发改委于4月21日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和服务,有效发挥其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我们,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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