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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9 20:01:5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环保网  浏览次数:537


(三十五)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防控风险、严守底线基本原则,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行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构建股改平台、产业平台、投融资平台,全面盘活农村资金资源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十六)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恢复改造,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建立社有企业为主导的经营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农垦改革,建立完善“产业集团(龙头企业)+基地农场+专业化公司(家庭农场)”产业运行体系,打造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全面深化水权水价改革,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探索水权水利工程产权入股。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三十七)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完善以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创新体系。通过实施一批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安全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机、高效优质农产品关键技术等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主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服务体系。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科技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全面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鼓励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优先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领办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鼓励科技人员以团队带项目形式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全面落实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获得有偿服务报酬。全面落实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稳步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

(三十八)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农业补贴制度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充分发挥地方法人财产保险公司的主导作用,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住房等保险的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玉米、小麦、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试点,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产购储加销”协作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国有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更多流向农业农村经济实体,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九、注重开发人力资本,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三十九)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的“三位一体”培育制度和“一主多元”的教育培训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渠道。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四十)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加大教育资源县域内统筹力度。组织实施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和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继续做好选派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倡导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业科技明白人、非遗传承人等,鼓励农民参加职称评定,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四十一)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探索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全面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和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增进故土情结等措施,健全引人用人留人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城镇居民下乡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三农”事业。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建立动员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落实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的政策措施,注意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参与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青年建功计划”“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四十二)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改进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自主统筹空间,强化激励约束,资金动态监控,积极构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开展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试点,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继续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逐步扩大市县政府对涉农事权的支配权。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四十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政策,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用足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落实和完善企业融资、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措施,加强引导、服务和监管,促进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四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防止脱实向虚倾向,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全省农业信贷体系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鼓励发展村镇银行。积极实施普惠金融工作,提高乡村金融服务质量。探索设立乡村开发基金。引导黄河财险等保险业机构创新和拓展农业保险业务,不断扩大保险品种和覆盖面,提高保额标准,支持我省特色优势农业增强抗御市场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提升资本市场利用水平。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改进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体系,强化金融风险防控。

十一、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党领导农业农村工作水平

(四十五)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创新领导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全省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研究制定我省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各市州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十六)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三农”干部队伍培训计划。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

(四十七)突出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四十八)积极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凝聚形成推动振兴乡村强大合力,宣传推动各市州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丰富实践,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促进乡村振兴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讲好乡村振兴的甘肃故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描绘了新时代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宏伟蓝图。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以时不我待的干劲、只争朝夕的态度、敢死拼命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战之必胜的能力,为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关键词: 乡村 农村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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