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14:00:2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环保网  浏览次数:294


水处理网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造纸、焦化(钢铁企业焦炉)、氮肥3个行业完成清洁化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印染、制革3个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根据各省(区、市)报送材料,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上报需进行清洁化改造印染企业1416家。

印染行业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目的在于减少印染加工过程中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为切实落实《水十条》清洁化改造要求、保障公众健康,我部现将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的详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组织、企业、个人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监督举报公示清单中存在清洁化改造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清单外应报未报印染企业、印染企业存在的其他环保问题(如偷排污水、存在应淘汰取缔落后产能等)。举报信息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属于改造范围内但未上报相关信息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如实补充申报(补充申报表附后),将不再追究,公示期内仍不上报的,一经发现则按弄虚作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邮编:100035)

举报电话:(010)84935398-827

(010)66556869

传真:010-66556262

邮箱:shjgls@163.com

附件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上报情况

 
关键词: 印染 改造 公示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