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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补充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7 12:02:0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环保网  浏览次数:20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补充确定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28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三批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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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增量 配电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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