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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下达2017年度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的通知(附整治任务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15:00:17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83


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安徽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17年度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合肥市、淮北市、蚌埠市、阜阳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市容局(城管局),亳州市、宣城市美丽办,淮南市文明办,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容局(城管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要求,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为有序推进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确保2020年全年完成整治任务,经各地申报和省住建厅复核,现将2017年度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下达(见附件),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施分类规范整治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实施分类规范整治。

生活垃圾堆放点:首选清运至市、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较困难的大体量堆放点,要先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采取防渗漏、填埋气导排及处理、渗滤液收集导排及处理、压实覆盖、覆土绿化等工程技术措施,实施就地规范封场整治,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工程整治方案需经组织论证并经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漂浮垃圾:采取清捞沥水并适当晾晒后,集中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对于有机物含量特别高且适合沤(堆)肥还田的,可就近就地沤(堆)肥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

建筑垃圾堆放点:首选清运至市、县建筑垃圾处理场规范处置,也可采取就近就地回填利用、覆土绿化等方式。

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堆放点:遵照《固废法》及环保、农业部门的有关要求实施规范整治。

各地要注重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二次环境污染管控,特别是要做好垃圾堆体开挖过程中的防坍塌、雨季雨水入渗、气体爆炸燃烧等安全防范,垃圾清运过程中要做到车辆密闭、不遗撒、不跑冒滴漏。

二、强化整治进度调度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专人负责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推进,要建立进度调度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加大工作督查和现场指导调度,确保全过程整治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各市主管部门要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进度调度和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县(市、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进度进行督查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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