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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9 09:11:00   浏览次数:338


环境修复网讯:日前,北京印发《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防止潜在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污染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资料性附录,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是对《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2009)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DB11/T656-2009。

本标准与DB11/T656-2009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导则题目修订为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修订了布点密度,垂向采样间距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气污染调查的技术要求;

——修订了地块中挥发性有机物风险评估的技术要求;

——修订了风险评估过程中,目标污染物暴露浓度计算的技术要求;

——细化了不同污染物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目标污染物修复或管控目标上限值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修订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林、钟茂生、张丽娜、韩丹、贾晓洋、张文毓、朱笑盈。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污染识别、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三个阶段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地开发再利用时的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其他类型的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可参照本导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地块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J145土的分类标准

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DB11/T1278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DB11/T1281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块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地块上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本标准中的地块仅限于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地下水、土壤气、环境空气。

3.2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s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8版)和环境保护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包含的物质。

3.3土壤气Soilgas

地块包气带土壤孔隙中的气相组分。

3.4筛选值screeningvalues

在确定了开发地块土地利用功能的情况下,土壤污染物检测值低于该筛选值时,该地块不需修复即可直接开发利用。而检测值超过筛选值时,必须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具体的风险评价结果确定该地块是否需要实施修复及修复的目标值。

3.5关注污染物contaminantsofconcerns

第二阶段初步和详细污染调查过程中确定的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污染物,即超出风险筛选值的污染物,是风险评价的关键污染物。

3.6健康风险评价healthriskassessment

基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负面影响的水平评价。

3.7修复目标值remediationtargetvalues

基于地块健康风险评价确定的可接受的地块污染水平。

3.8风险可接受水平riskacceptablelevel

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接受的健康风险水平。本标准中的致癌风险水平以地块中污染物可能引起的癌症发生概率来衡量,非致癌风险水平以地块中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染可容许接受浓度的倍数来衡量。

3.9暴露途径exposurepathway

污染源或污染区域释放的污染物接触到地块及地块周边受体的途径。每一个暴露途径将包括污染源及关注污染物释放的源、暴露点、受体及受体接触污染物的方式。如果污染源与暴露点不在同一位置,则暴露途径还应包括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过程。

3.10接触方式exposureroute

人体接触或摄入污染物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与人体健康相关接触污染物的方式包括:①直接不慎摄入污染土壤;②经皮肤接触污染土壤而吸收土壤中污染物;③通过呼吸系统吸入污染的土壤尘;④吸入土壤及地下水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⑤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和地表水。

3.11暴露点exposurepoint

人体接触关注污染物的介质(土壤、地下水等)。

3.12暴露浓度exposureconcerntration

暴露点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如土壤、地下水以及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

3.13地块概念模型siteconceptionmodel

综合描述地块污染源释放的污染物通过土壤、水、空气等环境介质,进入人体并对地块周边及地块未来居住、工作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的关系模型。地块概念模型包括污染源、污染物的迁移途径、人体接触污染的介质和接触方式等。

4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4.1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划分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可分为逐级递进的三个阶段,见图1:

——第一阶段为污染识别阶段。主要工作为通过文件审核、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形式,对地块过去和现在的使用情况,特别是污染活动有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以此来识别和判断地块环境污染的可能性;

——第二阶段为初步和详细污染调查阶段。主要工作为通过在疑似污染地块上进行初步调查采样,确认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如果确定地块存在污染,则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采样,并开展第三阶段地块污染风险评估;

——第三阶段为风险评估阶段。主要工作为根据初步和详细污染调查结果进行健康风险分析评估,提出修复与管控目标及相应工程量。

4.2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终止条件

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评价认为地块可能存在污染时,则应进入第二阶段工作;在第二阶段工作中,一旦通过初步调查采样确定地块已经受到污染,则需进行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第三阶段的环境风险苹果。根据地块污染状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以终止于任何一个阶段。

5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5.1第一阶段地块评估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地块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a)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

b)现场踏勘;

c)相关人员的访谈;

d)地块环境污染初步分析;

e)编写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

5.2地块污染识别总体工作要求

地块污染识别总体上应满足HJ25.1中的相应技术要求。

5.3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

5.3.1自然环境状况

重点收集当地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气象气候资料。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及土层结构和地表水等项内容。气象气候资料包括气温、降水、主导风向、平均风速等项内容。

5.3.2地块基本信息

收集地块的名称、地理位置、建厂时间、占地面积、职工人数、产值、主要产品及产量、主要原材料及用量。

5.3.3地块主要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分布情况

收集和了解地块生产装置、附属装置及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数量,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节点、污染排放情况及污染事故。特别是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装置、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各种罐槽分布等。

5.3.4有毒有害化学品和石油产品情况

收集地块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和石油产品的种类、使用和贮存数量,贮存设施及使用状况、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处理状况。

5.3.5地块土地利用及变迁

收集地块历史土地利用状况,重点收集地块作为工业用地的生产及污染状况,收集资料内容同5.3.2~5.3.4。

5.3.6资料清单

应尽量收集但不仅限于下列文件或文字材料:

a)过去做过的地块环境评价报告;

b)过去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c)过去做过的各类地块环境监测报告;

d)污染排放记录、排污登记和排污许可证;

e)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

f)使用过的化学品清单(种类和数量)及化学物质安全说明;

g)地下和地上储藏池(库)的相关材料;

h)各种管网分布图,如污水管网和物料输送管线分布图等;

i)地块水文地质资料;

j)有关企业环境管理的文件;

k)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分布图;

l)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m)各类环境污染事故记录;

n)建议收集地块内部及周边的地形图、卫星遥感图像或航空图像;

o)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变更记录、房屋拆除记录等信息。

 
关键词: 地块 土壤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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