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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面向全国招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3 09:02:08   浏览次数:235


固废网讯:日前,河北雄安新区发布公告,面向全国招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要求所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于2018年11月底之前完成外运处置,运输至雄安新区外具有专业资质的处置接收单位。详情如下: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安新县分局关于面向全国招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新县生态环境治理,彻底解决安新县制鞋下脚料等工业固体废物历史积存问题,现面向全国征召有处置能力的单位来我局洽谈磋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新县历史积存制鞋下脚料、针刺毡下脚料、废线皮子约24.7万吨,分布在三台镇、安新镇、安州镇、圈头乡、寨里乡、刘李庄镇6个乡镇。其中制鞋下脚料总存量约19.9万吨,废线皮子及针刺毡的下脚料约4.8万吨。制鞋下脚料以制鞋废网布、废鞋底、合成革废边角料、人造革废渣料、内衬废料等为主。以上积存固废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处置要求

所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于2018年11月底之前完成外运处置,运输至雄安新区外具有专业资质的处置接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焚烧、发电或其他综合利用,处置接收单位由意向单位自行确定,如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处置可进行规范化暂存。具备原位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单位要达到环保相关要求。

注:(1)处置接收单位必须对工业固废进行妥善处置,确保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要求。

(2)意向单位必须出具处置接收单位对本项目的处置接收证明资料。

三、意向单位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意向单位若是下脚料处置终端应具备环保手续、土地手续等相关手续齐全的证明材料。

2.意向单位若是服务公司类应提供明确的处置去向,且应提供处置去向的处置工艺、数量及明确能暂存、接收、处置数量的证明材料。

3.意向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单位法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意向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治理项目(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其他要求

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拟将24.7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划分若干标段,以政府采购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选,每家意向单位需能处置一个或多个标段。洽谈截止日期:2018年9月16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易明

联系电话:0312-5338182

邮箱:anxinwufang@126.com

2018年9月10日

 
关键词: 处置 单位 安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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