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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召开“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1 11:36:3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78


市环保局为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以省环保厅建设处张翼副处长、徐献文博士一行来丽水调研为契机,于9月29日,在丽水召开“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推进工作座谈推进会,参加人员为全市1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12个省级特色小镇、市审管办、发改委、经信委,以及县(市、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何小仁副局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徐献文对“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政策进行宣贯讲解,11个工业园区及部分特色小镇汇报了改革推进情况,省环保厅调研组针对改革方面疑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与指导。

会议要求:一是各地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把握时间节点,丽缙园、龙泉工业园区等园区已基本符合条件,应提前实施,确保《改革实施方案》于今年12月20日前批准发布,其他区域应于2018年3月20日前批准发布;所有改革区域要倒排计划,制定任务表、路线图,认真研究,攻坚克难,绝不拖丽水后腿、全省后腿,务必在2018年6月20日前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牵头、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改革工作机制,健全改革区域为主、环保部门指导、强化监督管理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加强通报督查,市环保局将强化通报、督查,从10月份开始每月对11个工业园区、12个特色小镇改革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明显缓慢的单位向当地政府通报。

何小仁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是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的迫切需要。通过全面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落实4项工作重点和6项改革措施,也就贯彻落实了“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体现了省里“四个最”、市里“六个最”的目标要求,也可以说,有效解决了当前环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为破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加快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健全丽水生态发展新优势打下了扎实基础。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的管理部门要履行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管委会的主任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快工作推进。三是加快政策落地,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牵头、改革区域为主、环保部门指导、部门协作配合的改革推进机制,使改革政策尽早落地,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改革政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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