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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从11月1日至15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10:39:5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54


据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甘肃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据了解,此次整治从11月1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

据记者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八个方面展开:

一、取缔查处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对经营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

二、取缔成品油非法运输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取缔;对非法运输、销售劣质油品行为依法取缔。

三、查处违规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规划擅自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罚。

四、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销售、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以及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损害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查处。

五、查处非达标油品销售行为。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成品油。对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达标油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依法查处。

六、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经营行为;对未按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单位及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企业,依法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七、查处违规储油行为。对未经安检、环保、消费等部门许可,私自非法储油行为,依法查处。

八、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达标情况。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费、防雷等硬件设施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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