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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14:45:4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57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陆续开展,实现了各环节的全覆盖。这也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超大型自然垄断环节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标志着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全面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在输配电领域,是从省级电网到区域电网,再到跨省跨区输电的各个环节,非常不容易。

  从2014年到2017年上半年,我国输配电价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破冰,深圳、蒙西电网搞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第二阶段是扩围,2015年选了五个省,包括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进行试点。第三阶段是提速,将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纳入试点范围,并提前启动剩余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第四阶段叫做全覆盖,到2017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的全覆盖。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资料显示,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际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仅有黑龙江、蒙东地区和新疆的省级输配电价尚未公布。

  截至目前,输配电成本监审共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约1200亿元,平均核减的比例达14.5%。以此为基础,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电量增速趋缓的情况下,国家最终核减了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表示,“通过严格的输配电价成本监审,管住了电网这个中间环节。同时,也为放开两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 丁杰指出,输配电价改革前后,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量从2014年的3000亿千瓦时提高到2017年约1万亿千瓦时,市场化的电量比重从7%提高到25%,市场化的效果十分明显。

  我国电网输配电价成本监审遵循合理归集、从严核定、新老分开、共同监管的原则。各省输配电价成本监审,主要由地方价格监管机构牵头,省级电网公司出具总财务及资产报表,再由第三方审计部门或单位对相关财务、资产报表进行审计与核实。

  电网企业已经开始根据监管需要,注重从资产、投资、财务、预算等诸多方面改进和优化内部管理,可以说成本监审对转变电网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具有革命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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