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贵州省将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5 07:31:1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74


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对停产停建煤矿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巷道修复、复工复产做出了明确要求。

煤矿企业对停产停建煤矿必须制定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矿井通风、排水、监测监控正常运行;停止主扇运行的煤矿必须切断入井的供电、撤除井口入井管线、封严封实所有井口。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明确专人严防死守、盯死看牢,防止煤矿受利益驱动违法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对确需进行必要的巷道维修、排水等工作的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必须制定严密、细致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单人作业,必须配齐安全管理、瓦斯检查等人员,明确现场负责人。

此外,在煤矿隐患整改期间,地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煤矿隐患整改完毕,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书面批复其正式复工复产,并按程序报省安全监管局重新公告明确其安全监管主体。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