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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公司明年启动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6 12:10:0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00

中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步骤基本确定。2014年研究设计国企改革总体意见,2015年启动几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同时印发混合所有制等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等。这是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中国财经报》记者采访时所提出的。《中国财经报》由国家财政部主管,是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该负责人还称,根据中央改革领导小组的分工,2014年财政部负责牵头完成的任务有:形成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试点方案等。上海天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6月5日告诉早报记者,“改革的时间表基本上比较恰当,改革要构建新的国资管理体制架构,当下要理顺新的三级机构,即国资委、资本运营公司、国有企业。尤其是中间这一层是最容易含糊的,因为它是全新的。如果没有对这一层进行充分的试点和调研,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是很难实现的,所以需要一定时间。”地县级国企将逐步退出市场根据2012年国有企业决算数据,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7万户(不含金融国有企业),其中:国资委监管113家中央企业集团(法人企业3.5万户),其他中央部门监管的法人企业1.3万户;地方国有企业9.9万户。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国企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存在不可持续隐患。而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首先是管理体制问题方面,该负责人认为国资特设机构履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出资人双重职能,管人、管事、管资产,对央企管得过多过细,审批事项涉及人事、战略、经营、财会、法律、党群等各个领域,直接延伸到企业集团所属经营层面,亟待简政放权,从“三管”变“一管”。此外,企业一股独大、机制不活、效率低下。该负责人认为,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几乎为100%全资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其所属公司的持股比例平均为80%,又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结果必然是效率低下。截至2012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归属于集团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国有资本)25万亿元,如剔除前10名具有垄断特征的利润大户和财政补贴等因素,净资产收益率为3%,相当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远低于非国有企业平均10%的水平,更低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三是布局分散问题。该负责人认为,国有企业除分布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外,可以说无所不在。与十八大提出的国有资本更多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要求相去甚远。煤炭、有色金属、钢材、建材、化工、水运、重型机械、造船等,多陷于产能严重过剩困境,短期内很难改变增产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格局。该负责人还表示,截至目前,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共有8288户,大都为中小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万亿元,净资产总共4460亿元。对于改革的方向,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些中小央企与本部门行政业务没有关联,政府部门办企业违背市场经济公平原则,更不利于部门更好履职,应当加快脱钩推向市场或并入相关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祝波善表示,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后,首次也是至今为止唯一一次从中央各部委名下划了一些企业到平台上,后面就再也没划过。现在国家部委下面还有2000多家企业,这2000多家企业典型的“政企不分”。地方国有企业9.9万户,其中:省、地市、县级的企业户数分别为4万户、2.2万户、3.7万户。地方国有企业多属中小型企业(95%),除了供水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企业外,基本上是宾馆、饭店、旅行社、修理修配、建筑施工等完全竞争性企业。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认为,“省级国企可参照中央模式进行改革。地县级国企应当逐步退出市场。”这就意味着有将近6万户地县级别国企要退出市场。祝波善告诉早报记者,中共十六大召开后,划定了新的三级国资管理架构:中央、省、地级三级,当时就没有县级。当时给出的方案是,有些县级国企,要不民营化,要不就退到上一级来管理。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这个问题当时没有解决,县级国企还是存在。而在新的一轮改革下,实际上是继续完成工作,把县一级的国企给取消掉。“对于地级国企,现在明确把它也退出,我认为也是符合改革方向的。首先是地级国企确实应该由市场来解决,因为地县级客观上来讲没有什么太多的垄断资源。第二可以考虑组建地方的平台性公司。”祝波善说。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应由央企分类合并改组去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下一阶段的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国企改革重点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同时推动相关部门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其中,改组建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是本次国企改革的关键。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如何设立,该负责人表示,现有央企集团直接转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种方式不可行。“因为现有100多家央企集团直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数量太多,达不到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做大做强的目标。”此外,在现有央企集团之上组建,这种方式也不可行。“因为在现有企业集团基础上又增加一个层级,人为拉长了管理链条,现有层级已经很多,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直接投资于混合所有制经营企业,尽可能减少纵向层级,向着扁平化方向发展。”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现有央企集团分类合并改组为不同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是比较可行的方式。“对现有央企集团按功能定位进行科学分类,以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业内公认的企业集团作为发起人,改组建立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按不低于万亿元资本规模设计,可能会有大量小规模集团母公司被改组合并。”一位国资专家此前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这轮改革,将会形成50个左右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该负责人还表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一方面接受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另一方面接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改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助于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同时消除目前央企同行业之间存在的恶性竞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不会形成垄断,因为投资运营公司不是原来的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功能定位,发挥其统筹规划和投资运营平台作用。此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应由中央任免,可从现有企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产生,实行董事会决策机制,通过董事会实现国家意志和战略。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应当熟悉国家战略、行业政策和资本投资运营等。”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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