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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电价超越地面电站 “自发自用”将成为主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19:52:0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83


:2017 年12 月22 日,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 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8 年1 月1 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 元、0.65 元、0.75 元(含税)。

二、2018 年1 月1 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 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 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 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2018 年,分布式电价开始超越地面电站,除西北和华北地区外,在其他地区分布式余量上网电价已经均超过0.74元/W;而扶贫项目中,除西北地区外,其余所有地区分布式电价均超过0.75 元/W,局部地区甚至超过0.85 元/W。分布式将成为未来2-3 年的主要盈利增长点。在分布式内部,2018 年余量上网的电价平均比全额上网电价高0.05元/W,“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将成为分布式主流。

 
关键词: 光伏 分布式 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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