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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禁在明确禁止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3 03:10:1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52


10月1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部召开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表示,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国土部严禁在明确禁止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了桩基用地之外,其他部分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清理;项目退出时,用地方应当拆除地上物,将土地恢复原状。违反上述要求的,将被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关键词: 光伏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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