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监管重拳出击
深圳能源位于大丰区光伏电站违规用地的暴露看似偶然,实际也存在一定的必然性。
原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曾坦言,海域海岛资源开发粗放低效,海洋环境局部恶化,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已逼近“天花板”。面对这种形势,亟须在国家层面建立有关海洋资源环境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海域海岛资源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
2017年,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局组建了第一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并于当年下半年分别进驻辽宁、河北、江苏、福建、广西、海南6省区开展了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重点查办、解决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
截至1月17日,第一批围填海专项督察的6个省区的督察意见已经全部反馈完毕,目前进入整改问责阶段。6省区政府已办结来电、来信举报1083件,责令整改842件,立案处罚262件,罚款12.47亿元,拘留1人,约谈110人,问责22人。而违法审批,监管失位的问题在海洋局督察组给各省的反馈意见中尤为突出。
上述正辉太阳能光伏电站违规占用海域问题其实只是冰山一角。不过,在对6省区的反馈意见中,涉及到光伏违规的,深圳能源尚属唯一一例。
近日,国家海洋局再公布13条具体措施,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将围填海问题的管控措施上升到“史上最严”。其中不乏,“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这种严厉的措施。
针对江苏的问题,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指出,江苏作为6个省区之一,要抓紧制订海洋督察整改方案,启动问责机制,曝光问题,公开处理,严肃问责。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表示,江苏省将继续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域海岛综合管理,加大违法用海查处力度,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抓好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原标题:员工自曝项目未批先建 深圳能源光伏电站合规性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