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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组织“太阳能+”项目申报 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6 11:52:3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11


今天上午,记者从淄博市经信委获悉,根据省经信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市组织区县开展省“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申报。根据新建项目的不同补贴标准划分为7500元以内和4500元以内,应用方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是指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依托太阳能资源和产业优势,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建设“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扩大清洁能源应用。同时支持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依托已建成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利用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对原有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多能互补、清洁供热。2018年申报项目范围为2017-2018.3之间完成竣工的项目。

据悉,新建项目补贴标准为工业、基础教育学校和敬老养老机构每吨不超过7500元、其他学校和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每吨不超过4500元,给予应用方一次性奖励,且单个工业领域示范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教育、医疗、敬老养老领域不超过100万元。改造完成项目按照不超过示范项目设备改造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应用方一次性奖励且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通知还要求,淄博市积极扶持绿色照明改造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申报。绿色照明改造示范项目扶持标准为按照不超过示范项目灯具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应用方一次性奖励且奖励资金不超过150万元。另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节能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淄博市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节能奖推荐上报工作。

据悉,省节能奖重点对在节能管理和服务、节能科研和推广应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以及推进绿色体系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取得显著节能成绩的单位及成果给予奖励。其中入选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的单位各奖励100万元;入选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的单位各奖励10万元。

来源鲁中晨报 作者赵博文

 
关键词: 节能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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