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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秸秆生物质炭化产业支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9 12:00:4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738


  近年来,农作物秸秆焚烧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也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赵立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建议加大秸秆生物质炭化产业支持,综合利用秸秆,促进我国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部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主要农作物秸秆总产量为9.84亿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8.24亿吨,利用量为6.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1.3%,其中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分别占46.5%、17.9%、11.5%、2.2%、2.5%。

  “可以看出,秸秆由过去的主要用于农村生活能源和牲畜饲料,已拓展到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和基料化利用领域。”赵立欣说。由秸秆炭化制成的生物炭有着较强的吸附力、抗氧化力和抗生物分解能力,可有效改善土壤结构和理化性质、增加土壤碳含量,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改良酸化土、沙化土、白浆土等低产土壤。

  “我国生物炭研究特别是产业化应用水平在国际上已处于前列。”赵立欣说。目前,制备生物炭的设备和技术应用已在辽宁、吉林、黑龙江、贵州、河南、云南等地得到了大面积推广,并带动了当地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农技服务组织的发展,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生物炭毕竟是新兴产业,社会认知度还不高,业内企业大多规模偏小、资金匮乏、管理水平较差。”赵立欣说。

  为此,她建议给予秸秆生物质炭化产业必要的政策扶持。一是将秸秆炭化还田循环利用方案体现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战略中。二是加大秸秆炭化还田补贴力度,支持秸秆炭化还田技术快速推广。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秸秆炭化还田-土壤改良的应用推广试验研究,特别是应用于改土施肥以及北方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等后备耕地和南方酸性土等退化土壤的大规模改良。四是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减免力度。将炭基肥作为有机肥产品,对其实施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通过免收过桥过路费、发放物流补贴等,降低秸秆运输成本。五是政企联动,实施区域性土壤改良封闭试点。鼓励政府土肥站、农科院所等利用优势资源与企业形成互补,实现技术、效益、人才三方面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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