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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5•31”新政引发行业巨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6 20:03:5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57


  上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的一项新政,引发光伏界巨震。

  5月31日,上述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对2018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补贴退坡、资源配置市场化等事项做出安排。该文件于6月1日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官网公开发布。

  据业界反映,“5•31”新政几乎重塑了光伏价格政策体系,改写了光伏行业的游戏规则。

  『文件:降规模,降补贴,降电价』

  总的来看,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个“降”字来概括:降规模,降补贴,降上网电价。其重点如下:

  ▶ 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 分布式光伏规模限于1000万千瓦且截止点提前至5月31日

  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 继续支持光伏扶贫项目,有序推进领跑基地建设

  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至于今年是否再组织领跑基地建设及安排多大规模、何时启动,将视光伏发电规模优化情况再行研究。

  ▶ 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统一下调5分钱

  自发文之日(5月31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 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力度

  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

  在文件发布当日,国家能源局还发布政策解释文章,针对下一步如何支持光伏发展这一问题,提出了保障光伏发电消纳、规范光伏发电发展、推进市场化交易,以及落实优先调度要求等四点措施。其中,关于光伏市场化交易,能源局明确,将在试点基础上,出台鼓励光伏发电与用户直接交易的支持政策,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继续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等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业界:反应强烈,多数悲观』

  尽管行业内都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当新政真正到来时,其调整幅度与调价的时间点还是令整个行业感觉猝不及防,“透心凉”。

  焦虑正在酝酿。根据能见在新政发布后发起的2018光伏行业信心指数大调查,截至6月3日晚20:00,共收到投票427票,其中,有67%(288票)对2018-2019年光伏市场失去信心,有27%(117票)考虑转行,另有52%(222票)持观望状态,打算顺其自然。而据朋友圈消息,很多光伏老板在拟定裁员名单,某一线组件厂家则已经开始启动裁员。

  综合各界反馈,虽然能源局在政策解释文章中指出:“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但部分光伏人士仍对新政存在质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朝令夕改有失公信;二是政策急转,项目紧急叫停,会造成大量市场违约,不利于社会稳定;三是突然调低或取消补贴,不考虑过渡,不考虑后果,将对光伏产业积极性造成冲击。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副主任王斯成认为,无视行业发展,是对光伏产业和国家能源转型的重大伤害。6月2日,他致函光伏专委会称,三部委文件的出台,将使光伏制造业崩溃,带来上万亿的经济损失,对250万人的就业造成影响,因此建议撤销该文件。

  也有个别光伏人士表达出对行业的恨铁不成钢:“国家给的支持够多了,没有国家政策支持,谁能走到最后,喝着奶骂娘,一点都不夸张。”不过,更多的人已经冷静下来,接受现实,并积极应对。他们表示,平价上网、市场化交易是大势所趋,经过政策补贴的初始激励之后,最终面向市场,接受市场挑战才是生存之道。这个过程会痛苦,却能让行业走得更远。本轮洗礼之后,强者将脱颖而出。

  6月2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重申,今年的安排不是要控制光伏发展,对于先进技术的、高质量的、不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这些项目,国家是留着口子的,不限规模的,地方可以根据市场消纳的情况、地方财力情况自行安排。

  李创军还强调,下一步,国家将在试点基础上,出台鼓励光伏发电与用户直接交易的支持政策,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继续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等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提升光伏发展质量,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新消息显示,能源局正在指示协会征集意见,行业协会、联盟也纷纷发声,希望通过征集消息的形式向上反映情况。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表示,欢迎所有关心光伏事业发展的同仁就此事,向光伏专委会和协会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光伏专委会将连同协会,汇总大家意见,向三部委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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