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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火电厂排放地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1 12:01:4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73


日前,天津首次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首次发布的天津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全市的燃煤电厂、燃油、燃气锅炉和燃气轮机组,相比于其他省市的地标,适用范围更加全面,对新建项目的排放浓度要求,比国家标准更加严格。同时,还在国内外首次明确了排烟温度限值。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降到45低温度可以把可凝结的颗粒物,原来在空气中凝结,现在就让它在烟道中凝结下来,回收下来,不让它排到空气中。

《标准》将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全市17家45台煤电机组, 通过降低排烟温度,每年可回收冷凝水约800万吨,节约费用6300多万元。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每年可减少可凝结颗粒物近1800吨,PM2.5浓度预计降低约2微克每立方米。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这2微克,举个例子,相当于我们替代100万吨农村散煤,这100万吨的投入,大概在100多亿,通过对电厂的降低排烟温度改造,投入大概是10亿元,所以10亿元的投入能换来降低2微克PM2.5,投入产出比还是比较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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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微克 天津市 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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