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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纳入节能考核 多省指标已用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7 10:13:1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66

进入6月,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人士组成的国家节能目标考核组,近期分赴各地对地方节能降耗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考核除了包括单位生产总值(GDP)能耗外,也增加了能源消费总量的考核,考核组在各地均强调了对能源消费总量的考核。  比如对湖北进行考核的小组,就要求湖北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加快制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任务。  截止到2013年,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4.13%,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下降3%的年度节能目标;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进度为71.56%,超出国家要求的进度目标11.56个百分点。  不过,上述考核组并未给湖北以“超额完成”节能指标的打分,而是只给了初评“完成”等级的评价。  过去多年的考核“超额完成”的省份非常多,今年迄今只有北京、上海、吉林等少数地区被评价为“超额完成”,大部分地区都只是“完成”等级。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与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开始下发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有关。2013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要求各地须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状况,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强保障能源安全的主动权。  该方案提出,全国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为40亿吨标准煤,全社会用电量为6.15万亿千瓦时,相应各个省市也分解获得了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以及能源消费总量的数字。  这些数字,比此前各地上报的数字有所下降。比如江苏原来预计“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是3.41亿吨标准煤,后来国家只给了2.51亿吨标准煤的额度;浙江要2.1亿吨标准煤,国家也只给了1.65亿吨标准煤的数字;山西预计2015年山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1亿吨标准煤,但是国家只给了1.77亿吨标准煤数字。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沈龙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过去节能考核主要是考核单位GDP能耗,但是现在增加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其认为,不少地区单位GDP能耗可能完成得不错,但是能源消费总量完成得不是很理想。“需要有一系列的措施出台,而不是一个单个的节能措施,才可以解决问题。”沈龙海说。  不过,从各地公布的不少数字来看,不少省份能源消费总量额度已经用尽。  比如东南沿海某省,国家给定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是2.63亿吨标准煤,但是该省公布的数字是2013年能源消费总量已经达到3亿吨标准煤。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分给的指标可能不能直接拿来考核。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指出,实施能源总量控制,最多也就是倒逼各地进行改革。如果真正实施总量控制,除了北京、上海等地将工业企业转移出去,能勉强完成能源总量数字外,其余的都不太可能完成。
 
关键词: 能耗 用电量 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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