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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多措并举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5 16:00:4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72


  为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市工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更好地服务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湖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压缩登记办理时间。一方面,贯彻落实县政府规定的一小时内办结事项,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注销登记、企业备案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营业执照遗失损坏补领、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六个事项;另一方面,将企业、个体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全面升级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由设立登记向变更、注销登记延伸,应用人口户籍库、数字库接口、银证认证等信息技术,方便申请人身份认证,同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

  三、放宽企业名称登记。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工作,简化登记程序,开放名称数据库,为市场主体提供查询、比对服务。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四、放宽企业住所登记。公布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准入负面清单,简化申请材料,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对于负面清单外房屋用途属于非住宅和负面清单外房屋用途属于住宅,从事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行业的,均可实行申报承诺制;对于负面清单外将住宅改做商业用途,从事不属于上述所列行业的经营活动的,在实行申报承诺制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相关经营证明。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

  五、放宽新兴行业登记。根据市工商局出台的《新兴行业工商登记分类指导目录》,破解新兴行业登记“无规范可依、无先例可循”的难题,开发区注册窗口直接依据《目录》核准企业名称中的经营范围表述、行业归类、代码标注,并进行“双告知”推送。

  六、放宽总部经济登记。在开发区设立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的,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体现功能性特点的字样,同时允许在经营范围中使用体现其业务特点的表述。

  七、拓宽登记服务渠道。推进金融机构网点参与企业登记代理服务,试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提供执照EMS免费寄送,满足企业快捷、就近办理的需要。

  八、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职能,加大股权出质政策的宣传,在窗口开设“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指导,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九、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制度化、常态化调研活动,了解企业需求,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有效地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搭建“开发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平台”。依托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网站、县政务信息网开通“开发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公布投诉咨询方式,建立市场监管政务服务联络员制度,对企业需求和市场监管服务的信息归集处理反馈,为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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