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北京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2018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