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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技术,10亿财政支持!秸秆利用政策盘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3 10:00:5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13


  全国夏收已经进入尾声,秋收正在向我们招手。一到收获季,秸秆处理就成了大家非常关注的事情。小麦秸秆、水稻秸秆、玉米秸秆、大豆秸秆……大量的秸秆怎么用?国家有哪些支持?农业农村部网站日前刊登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592号建议的答复》,内容是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事宜,梳理了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对秸秆利用的相关支持政策。

  下面为您进行综合整理,分为补贴与技术两方面,建议大家收藏备用。

  一、补贴&资金支持

  1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资金一年10亿

  201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安排资金在全国12个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2016年,中央财政给予了10亿元支持。2017年,资金增加到了13亿元,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四川、陕西等9个省(区)继续开展试点。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今年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今年仍然有相关支持,试点范围在农作物秸秆总体产量大的省份的基础上,增加了环京津地区,支持实行整县推进。按照要求,各地可以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等机制,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目前,有的省份已经公布了今年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名单,有的省份还在申报或评审中。

  2专门开展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

  从2017年起,农业农村部利用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支持开展了“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有四个: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提高秸秆农用水平;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提高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水平;以产业提档升级为目标,提高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

  2018年,农业农村部明确东北四省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深翻作业补助试点,促进秸秆还田和黑土地保护。

  农业农村部今年还明确深松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5元/亩,具体由各地综合考虑工作基础、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

  3重点补贴秸秆利用相关农机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明确将绿色发展急需的先进适用机具纳入敞开补贴重点,积极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打捆机,以及带有旋耕灭茬、秸秆粉碎、免耕播种等装置的联合整地播种机和带有秸秆还田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等,推动深松整地和机械化秸秆还田离田技术应用。

  截至2017年底,全国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深松机、秸秆粉碎还田机保有量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26%、16.7%、10%。

  二、相关技术

  1专门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中,都将保护性耕作和机械化秸秆还田离田作为重要技术推广内容;2017年还发布了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大豆等6个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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