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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1 12:03:5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33


近期,宁德经信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在有稳定热、电负荷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适度发展热电联产燃气项目;遵循以供冷供热为主、发电为辅、就地消纳、余电上网的原则,结合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在具有冷、热、电需求的能源负荷中心、产业和物流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此外,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新建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项目,以及新建大型工业项目的供热设施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上述新建供热项目以及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工项目,等同新增“煤改气”项目,符合条件的享受同等优惠。对独立核算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新建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项目,使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的,从事财税〔2009〕166号文件规定目录内项目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建分布式能源项目,其用气价格享受新增“煤改气”项目同等优惠政策。支持多元投资主体/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参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金融机构应给予提供信贷等融资方面的支持。

 
关键词: 项目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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