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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明的“左口袋”倒“右口袋”:47亿剥离光伏制造业意欲何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30 11:02:4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511


据获悉,9月27日,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买方)就该公司可能按代价约47亿元人民币向买方出售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顺风光电)100%股权,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

顺风光电,成立于2005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36亿元,是顺风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2年11月,郑建明斥资1.99亿港币收购顺风光电4.63亿股,持股比例达29.6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本次交易买方的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也是一家由公司主要股东郑建明全资拥有的公司。郑建明的这种“左口袋”放进“右口袋”的“关联交易”,意欲何为?

“再次”被出售的顺风光电

据了解,顺风国际的主要业务包含太阳能发电站建设与营运、太阳能产品生产与制造,是太阳能储能与光电一体化业务的整体供应商,并同时致力开发及经营其他清洁能源业务。

本次出售完成后,顺风集团计划将其业务集中于发展太阳能发电以及制造及销售LED产品,并专注为其下游清洁能源业务部署资源,亦计划专注于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积极探索其他类型的清洁能源资源。同时还将精简集团现有业务分部及营运,为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业务模式、风险及回报组合以及增长前景,并使管理层更能策略性专注于集团核心及综合太阳能业务。

但是,从顺风国际中拆出顺风光电,对郑建明来说并不容易。华夏能源网查询相关报道发现,早在2016年5月31日,顺风国际也曾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亚太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方)就该公司可能出售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所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

然而,2017年1月6日,顺风清洁能源与买方却订立了终止协议,取消了该阶段有关可能出售的讨论。

此外,公告还特别指出,由于此次出售计划乃公司与买方(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之间的安排,并不能扩展至本公司所有股东,故本次出售须得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执行人员)的同意。且有关同意须待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可能出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及公司无利害关系的股东于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批准可能出售后,方可作实。

至此,再次拟出售的顺风光电,谈判仍在进行,结果仍然存在变数。

资本巨鳄郑建明

提起本次交易买卖双方都涉及的大股东郑建明,很多人会恍然大悟原来就是那个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一家破产企业拿下、注入H股上市公司、再分拆甚至可能送往A股单独上市的资本大玩家。

实际上,郑建明是一位发家于房地产的资本猎手,在此之前,他曾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特区时报》副社长等职,对政策动向的研究与把握成为他最擅长的技能。以至于在他进入投资圈后,能够游刃有余,长期洞察、精准把握、迅速出手。

2012年,既非技术精英也非创业型企业家的郑建明,以一贯的投资手腕精准选择在中国光伏资产价格最低谷点“入行”,随后便开始大规模的收购兼并清洁能源领域里的潜力股。同年11月,认购顺风光电4.63亿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借助顺风光电的行业平台,郑建明的并购雪球越滚越大。2013年,击败包括英利绿色能源、常州天合光能、无锡国联与保利协鑫等行业龙头,以35亿元成功收购光伏圈里占据“神坛”地位的无锡尚德资产。拿下无锡尚德后,郑建明很快调兵遣将、大刀阔斧进行业务整合,公司也在光伏景气度提升的同时步入佳境,为此后分拆并上市A股埋下伏笔。

在“在别人贪婪的时候恐惧,在别人恐惧的时候贪婪”的郑建明,除了顺风光电的幕后老板,香港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之外,他还参与H股投资及其他实体运作,也曾是玖源化工、熔盛重工、赛维LDK等大股东。

以一人之力而脚踏多家企业,在中国光伏圈尚无出其右者。而本次拟出售顺风光电,将光伏制造业从“左口袋”放进“右口袋”的交易,背后又是一出什么样的资本大戏?是要将顺风光电分拆上市A股的前期举措么?太多疑问需要等待着解答!

作者冯优


 
关键词: 光伏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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