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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供暖价格调整严禁变相提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7 11:12:1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8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西宁市从11月1日起上调集中供暖用天然气价格,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保证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和供暖用天然气价格调整顺利实施,日前,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理顺后相应调整西宁市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明确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后的相关事宜。

据悉,结合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经市政府同意,西宁市区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4.93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5.22元,每月每平方米上调0.29元,居民集中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以居民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5.22元为基准价,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指出各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要各司其职,做好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后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天然气集中供暖调价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民政部门加强调价后城镇困难群体负担的监测,原有取暖补贴标准不变,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单位要完善冬季采暖期保供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方案的启动准备。价格部门要加大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提高或变相提高以及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 供暖 价格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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