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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新政后,这些地区已明确补贴态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8 12:07:5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39


10月9日,三部委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指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就在近期,已有部分地区下发了光伏补贴的调整通知,如湖南、山东、河北保定,具体情况如下。

12月3日,河北省电网公司下发新的补贴结算通知指出,将2018年5月31日(含)前申请且2018年6月30日(含)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不变。

1.全额上网补贴为0.3856元/度。加上当地脱硫燃煤电价,总共是0.75元/度。

2.自发自用补贴为0.37元/度。

3.结算月份6月-11月。

12月13日,山东电网公司发布《关于落实发改能源〔2018〕1459号文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做好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户用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先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执行范围

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2018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执行标准

纳入执行范围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全额上网”模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发自用”模式上网电量每千瓦时0.3949元(我省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按发电量每千瓦时补助0.37元。

今日,据获悉,在12月10日,国家电网湖南电力有限公司营业部及财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光伏发电补贴调整执行的通知,通知规定

1、5月31日以后投入运行全额上网的执行补贴为0.70元/千瓦时;

2、5月31日以后投入运行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补贴为0.32元/千瓦时;

3、扶贫电站补贴不变;

4、5月31日前备案开工建设并6月30日并网并纳入国家认可范围的执行全额0.75元,自发自用0.73元。

 
关键词: 光伏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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