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北京:8月起强制使用“京标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7 18:55:3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583


  北京市质监局昨天通报,根据新颁布的《低硫煤及制品》北京地方标准,8月1日起,本市将强制使用“京标煤”,也就是低硫煤。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北京空气质量。

  《低硫煤及制品》北京地方标准是在201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新标准对产品类别的划分、产品质量指标要求、包装标识、抽样规则等做了修订。

  据市质监局产品处副处长黄光明介绍,新标准对用煤单位使用的煤炭质量特别是关系环境污染的硫分、挥发分和灰分指标,进行严格控制。

  其中,全硫指标(小于等于4%)优于国家特低硫煤分类指标(小于等于5%)。为防止散料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标准对民用煤,除蜂窝煤之外,还要求必须使用包装袋或包装箱包装,并对产品进行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标注。

  市民若发现煤的外包装上没有“符合北京地方标准”的字样,可以向市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投诉。

 
关键词: 指标 标准 质监局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