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发改委发文同意“调整国华射阳二期风电场项目有关建设内容”和“国华竹根沙(H1#)2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投资主体变更”。
其中,同意国华竹根沙(H1#)2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投资主体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国华射阳二期风电场项目由69台2.2MW风电机组调整为,64台2.2MW风电机组、1台3MW风电机组、1台4.5MW风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由151.8MW调整为148.3MW。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节约和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