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申报2018年度萧山区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根据通知,申报补贴得满足以下7个基本条件
1.项目在萧山区境内;
2.项目投资主体为萧山区企业法人;
3.项目已经发改部门验收合格;
4.装机容量30KWp以上;
5.在2014年至2018年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
6.已建成资助期未满五年的光伏发电项目;
7.项目未享受过“金太阳、“建筑一体化”等国家、省级及市级专项财政资金补助。
1月14日,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申报2018年度萧山区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根据通知,申报补贴得满足以下7个基本条件
1.项目在萧山区境内;
2.项目投资主体为萧山区企业法人;
3.项目已经发改部门验收合格;
4.装机容量30KWp以上;
5.在2014年至2018年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
6.已建成资助期未满五年的光伏发电项目;
7.项目未享受过“金太阳、“建筑一体化”等国家、省级及市级专项财政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