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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优先调度风电、太阳能等发电上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7 16:41:4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879


根据广东惠州市发改局、经信局印发的《关于惠州市节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安全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发电和天然气发电,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惠州市节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稿)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约束性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节能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325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按剔除中海惠炼二期项目核算)力争比2015年下降16%。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加强项目准入管理,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出台惠州市招商项目遴选办法,规范项目遴选工作程序,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建立健全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严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于本地本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引进更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集群。不断完善石化产业招商图谱,做长做精石化中下游的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逐步提高石化产业能源产出效率,打造世界级的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到2020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65%和43%。(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统计局等。各项工作各县区均应参与,以下将不一一例举)

(四)加强煤炭消费减量控制,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安全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发电和天然气发电,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统计局等)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油石化、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电镀等行业中,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列出清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通过关停退出每年腾出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能耗空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安监局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及重点单位节能。一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印发惠州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方案,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二是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数据对接质量,提升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组织实施能源审计,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通过改造每年挖掘4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潜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统计局等)

(七)强化建筑节能。一是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三是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和亮化。四是扎实推进“禁实限粘”、“混凝土禁现”和“砂浆禁现”工作,继续推广散装水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等)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资源,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全市公交车的比重达100%。(负责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等)

(九)推动商贸流通和民用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旅游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住建局、商务局等)

(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7年降低4%和0.5%。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三年创建5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1家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公共机构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

(十二)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信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三)推进清洁循环发展。积极申报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相关试点示范,支持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惠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计划,每年推进100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环保局等)

(十四)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及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产品再制造。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环卫局、农业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商务局等)

(十五)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节水型单位创建,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到2020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局、公用事业局等)

五、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十六)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在相关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加大对节能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十七)加快节能技术系统集成推广应用。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统筹整合钢铁、水泥、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六、完善节能支持政策

(十八)完善价格收费政策。严格落实水泥、钢铁、造纸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完善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在国家和省规定基础上,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局、住建局、水务局、惠州供电局等)

 
关键词: 太阳能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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