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奖金的通知》(浙财建﹝2015﹞113号)文件要求,拟下达平湖市新仓镇新社区家庭屋顶示范区及2018年度集体屋顶光伏补助,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3月18日至3月24日,联系电话:0573-85630538。
平湖市新仓镇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明细表(点击查看明细)
原标题:关于下达平湖市新仓镇新社区家庭屋顶示范区及2018年度集体屋顶光伏补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