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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市禁止新建燃煤发电机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8 19:07:2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58


武汉市4月15日发布的2019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提出,全市将禁止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不予新建燃煤锅炉。

武汉市提出,2019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7年减少325万吨。增加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供应,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2019年达到14.8%以上。

同时,武汉市还督促用煤单位使用优质煤以减轻污染,加快“特高压靠城、超高压进城”电网建设,提高外来电比例。推进“电气化+”工程,年替代电量不少于14亿千瓦时。

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燃煤炉窑和燃煤锅炉的整改。开展散煤加工销售点整治“回头看”,严防禁燃区散煤加工销售点反弹。严格煤炭质量监管。武汉市还要求全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施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管制度,项目能效达到现有同行业、同类项目先进水平。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武汉市还明确,要加强对现有钢铁、煤炭、化工、造纸等产生污染的产业的落后产能进行淘汰、限制。

 
关键词: 武汉市 燃煤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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