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财政部官员: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6 14:13:0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87
核心提示:2019年08月26日关于财政部官员: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不会增加个人负担的最新消息:财政部税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


财政部税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地下水和超计划用水适用较高税率,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在原有的负担水平不变。

“从试点的实施情况看,总体平稳有序,征管也比较顺畅,税收调节的作用也逐渐呈现。主要是强化纳税人节水意识,抑制地下水的超采,倒逼高耗水企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对个人来说,负担是没有增加的。” 徐国乔介绍。

他也表示,考虑到水资源税改革处于试点阶段,征税制度需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直接在法律中规定征收水资源税的条件目前还不承受,为了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于法有据,资源税法授权国务院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他说,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的类型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完善水资源税制度,并且依照税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提出修改的建议。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6年在河北省实施。2017年12月份,试点工作扩大到了北京、天津等9个省份,即华北地区缺水比较严重的地区。

 
关键词: 水资源 地下水 试点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