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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劝业:拟收购国开股权 重组置入百亿光伏资产谋转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3 11:01:4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3
核心提示:2019年09月03日关于津劝业:拟收购国开股权 重组置入百亿光伏资产谋转型的最新消息: 近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津劝业近日披露了重组预案,交易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  公告称,津劝业拟以其持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控股股东天津


近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津劝业近日披露了重组预案,交易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

  公告称,津劝业拟以其持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控股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开新能源35.4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天津津诚等12个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国开新能源剩余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国开新能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将变更为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维等。

公告表示,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具体包括1、向天津津诚购买上述重大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2、向国开金融、普罗中欧、金风科技、津诚二号、中日节能、金风投资、杭州长堤、天津天伏、天津青岳、菁英科创和杭州青域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开新能源剩余64.60%的股权。

此外,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此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此次交易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公司表示,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共同实施,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在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础上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从事商业、各类物资的批发与零售。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国开新能源100%股权。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将变更为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维。通过此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业务转型,能够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国开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维业务,根据国开新能源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7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亿元、1.37亿元、1.48亿元,盈利能力较强。此次交易全部实施完成后,国开新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此次交易将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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