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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5 16:08:3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38
核心提示:2019年11月05日关于关于印发大同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最新消息:同政办发〔2019〕44号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同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


同政办发〔2019〕4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同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大同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持续高效推进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依托省、市各项扶持政策,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2019年省、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大气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玉米、水稻秸秆还田利用和综合利用为主要任务,坚持疏堵结合和就地、就近、分散、多用途原则,进一步推进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可操作、能落地、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实现我区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省市秸秆还田利用、离田利用补贴政策,通过综合利用等措施,实现2019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85.61%以上,还田利用率55.31%以上,剩余得不到利用的秸秆要100%离田,确保全域全时段零火点。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秸秆还田利用

  2019年全区秸秆预计可收集量73.77万吨,玉米秸秆还田完成50万亩,实现利用量40.8万吨,实现秸秆还田利用率55.31%以上。

  1、合理选择秸秆还田方式。按全区秸秆还田工作部署和作业认定,从不同作物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择翻埋、碎混、覆盖等切合实际的还田方式,做到以屯为单位逐作物和地块明确秸秆还田方式,计划完成玉米翻埋、碎混还田10万亩,覆盖还田40万亩,利用量40.8万吨。

  2、建立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参照《大庆市秸秆还田农机化技术模式指导意见》(详见附件4)。

  3、保障秸秆还田机具综合配套。各乡镇要根据2019年秸秆还田工作任务搞好机具需求和秸秆还田监测仪安装测算配套工作。机具数量能够满足需求的,要整合机具资源,统筹布局安排,科学合理调度,确保机具配备到位;机具数量不足的,组织作业主体利用购机补贴和秸秆还田机械补贴政策,购买秸秆作业机具,确保满足完成工作任务需要;作业主体缺乏的,要通过开展跨区域作业,确保还田任务落实落靠。切实抓好秸秆还田监测仪安装,确保符合标准的作业主体获得政策补贴。

  4、集中连片落实秸秆还田地块。深入抓好秸秆还田任务目标的细化分解,坚持以屯为单位,集中连片作业原则,统筹考虑不同村屯种植结构、土壤条件实际,集中统一规划秸秆还田地块,切实把工作任务细化到村屯、分解到作物、落实到地块,做到连片作业,规模推进,降低成本,提高实效。

  5、创建秸秆还田组织模式。为保证秸秆还田工作有效开展,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合作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的秸秆还田组织模式。各个乡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组织发动工作,探索以合作化生产的方式落实秸秆还田地块,建立“村集体+农机服务组织+农户”等符合实际的还田组织模式,推动秸秆还田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推进秸秆离田利用

  1、推进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主体,扶持建设小型压块燃料生产点,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扩大秸秆固体燃料适用范围,不断提高秸秆利用量,改善农村环境。计划在林源镇、太阳升镇、老山头乡、祝三乡新建秸秆压块站5处,利用原有的万仓谷物种植合作社、源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秸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个压块站,推动全区秸秆压块燃料化消耗利用秸秆6.2万吨。同时,鼓励秸秆发电利用,提高燃料化利用率。

  2、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以标准化养殖场为重点,升级创新传统利用方式,组织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与养殖企业对接,为养殖场提供秸秆,发挥饲草牲畜在秸秆消耗中的作用,推动秸秆过腹还田。全区计划饲料化消耗利用秸秆5.15万吨。

  3、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

  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大力发展水稻育秧盘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料、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利用,进一步扩大基料化应用覆盖面,支持绿云朵食用菌、恒瑞食用菌等专业合作组织,以秸秆为基料种植双孢菇、杏鲍菇、大球盖菇等。全区计划基料化消耗利用秸秆3.5万吨。

  4、推进堆沤腐熟利用

  通过堆沤腐熟利用技术,提升秸秆到有机肥的转化比例,每个乡镇要集中规划建设2处秸秆堆腐沤肥场(八井子乡和祝三乡各4处),该场地选址可以和乡村垃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结合起来综合利用,全区计划堆沤腐熟消化利用秸秆3万吨。

  (三)剩余得不到利用的秸秆100%离田作业

  在抓好秸秆“五化”利用的同时,对其余得不到利用的秸秆,要统筹利用离田政策和资金,以村屯为单位统一对辖区内留田的秸秆开展离田作业,确保实现全部离田,建立离田秸秆管护机制,做到专门存放、专人管理,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域全时段零火点。

  四、补贴政策

  按照《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大同区域内的秸秆还田、离田、利用等进行补贴: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40元;

  2、玉米秸秆覆盖还田补贴,每亩补贴10元;

  3、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15元;

  4、水稻秸秆本田腐熟作业补贴,每亩补贴20元。

  (二)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按照“谁利用、补贴谁”的原则,对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补贴,每吨补贴50元。

  (三)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

  为增加秸秆专用机具保有量,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能力,对购置高性能拖拉机和秸秆专用机具的各类购机主体,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具体产品前2年市场最低售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机械销售价格的50%。

  (四)秸秆压块站建设补贴

  对新建压块站进行补贴,按照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建设标准,每个压块站上级补贴35万元,区里匹配。

  (五)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为确保2019年秸秆全部离田,剩余暂得不到利用的秸秆拟进行离田作业环节补贴(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玉米每亩补贴15元、水稻每亩补贴1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市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始实行农作物秸秆全域禁烧。秋季的秸秆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将借鉴“大棚房”清理整治作战指挥的方式,成立区秸秆综合利用作战指挥部,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统计局、环保局、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统一协调指挥,挂图作战。建立区督导、乡(镇)落实、村(屯)实施、农民合理利用的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工作落实机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并将其纳入村屯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严格兑现奖惩。

  二要放大政策效应。准确把握和深入落实“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先行预拨、敞口补贴、调剂使用、据实结算制度”的政策部署,完善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方式。调动村屯、作业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效。同时,通过在还田、离田各环节全领域补贴,使秸秆更具商品化价值,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逐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加强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区乡村屯四个层面骨干力量,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区、乡镇、村屯、地块四级网络体系,将秸秆还田和离田的具体方式,落实到户、到地块,明确乡镇、村屯、地块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台账。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分户建立秸秆申报、处理和资金发放台账,详细记录作物面积及类型、秸秆量、处理方式、收获者及处理者信息。要细化工作流程。各乡镇要明确申报、审核、秸秆处理、公示、验收、资金发放时间节点,成立镇村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秸秆机械还田的村屯、农户进行地块、面积的落实及抽查验收工作,对获得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的农户、作业主体实行公示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方面的服务指导。

  四要强化技术支撑。抽调农业技术、农机技术专业人员组建区级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深入开展秸秆还田利用的技术推广、研究及成果转化,深入研究完善适合我区的秸秆还田、离田模式。以乡镇为单位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通过专题讲座、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先进技术普及应用。各乡镇也要成立技术专家组,针对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

  五要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通过张贴公告、短信群发、媒体宣传、悬挂条幅、专题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新型主体、秸秆利用企业主动参与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坚决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充分利用新媒体展示工作亮点,推广秸秆利用典型,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要严格组织验收。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区级验收流程。秸秆还田利用。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三项作业,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监测作业合格后,依据省级平台作业数据进行补助。秸秆离田利用。由项目所在乡镇自行组织验收,聘请第三方机构现场核实,并出具相关合格验收材料。向区政府提交申请备案,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后,由乡镇自行组织核发。秸秆离田作业。由乡镇组织实施,达到标准、符合要求、现场勘验后资料齐全,待明年春播前下拨到乡镇财政核发。  

  附件:1.2019年度大同区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目标分解表

     2.2019年度大同区秸秆还田利用任务目标分解表

     3.2019年度大同区秸秆离田利用任务目标分解表

     4.大庆市秸秆还田农机化技术模式指导意见

 
关键词: 秸秆 补贴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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