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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制下光伏胜算几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3 20:54:26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616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任东明表示,8 月中旬,发改委主任会议已经讨论通过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最后的修订工作也在近期完成。下一步,这一文件将通过发改委提交给国务院进行批准。

根据这一《考核办法》,各省市在其每年的总电力需求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后者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三项。

“配额制”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业内的一片欢腾。

一些分析机构据此测算,由此带来的电力缺口巨大,可能将超过1000亿千瓦时。而这部分缺口,几无可能被尚未大规模发展的生物质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补齐。因此,光伏、风电装机目标必然将上调,以完成可再生能源的配额指标。

分析人士认为,中长期来看,光伏和风电的行业增速(年度新增装机规模增速)将得到保障,预计至少高于电力需求增速(年均约6%~7%) 一到两个百分点。

而具体到光伏与风电的各自情况来看,与风电相比,光伏产业链较长,产业整体对GDP 的贡献相对也较大。不足是,在目前,新能源发展主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且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光伏制造业,因此这一优势也并不是对所有地方都有吸引力。

此外,光伏的另一优势在于可以与建筑结合,在用户侧就实现并网。

不过,对于光伏而言,其最大的劣势,在于成本仍然要高于风电。

有媒体报道称,在“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制定中,面临的一大压力正是经济性要求。2020年风电价格将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这相当于风电从目前每度6毛钱降到4毛钱,太阳能从每度9毛多降到6、7毛钱。

目前,风电价格降价已在酝酿,未来降价力度会更大。

因此,在“配额制”下,地方政府可以选择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源中,光伏到底能获取多大的份额,可能依然要取决于其本身降低成本的能力以及并网等多种因素。

配额制的曙光

资料显示,早在数年前,关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讨论就已开始。

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也随即面世。

不过,直到2011年年底,《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才得以推出。2012 年5月,该稿下发到各省和电力公司,开始征求意见。

最新消息显示,由国家能源局所起草的《考核办法》,8月份已经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并原则通过。

发改委主任办公会主要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东部地区应承担更多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责任,提高东部地区配额指标;二是强化电网企业承担完成配额的责任;三是配额指标分基本指标和先进指标两级进行考核。

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能源局将修订后的文件再向财政部、环保部、国资委等部委,以及各省政府及发改委、各电网企业和主要发电企业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考核办法》,计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包括:本地区生产并消费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从区域外输入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本地区可计量的自发自用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

在各省需要承担的具体配额方面,2015年、2017年和2020年的配额都已经有了计划。以2015年的数据来看,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甘肃、宁夏和新疆所占的配额份额最大,为10%;江西、浙江、重庆、四川和贵州最少,为2%;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和山西,加上山东、云南、陕西和青海都为7%;上海、江苏和中南地区都为4%。

从各方信息来看,“配额制”之所以迟迟难产,与涉及到的各相关方的分歧有关,争议较多的地方包括,指标如何分配、指标的落实能否得到有效监管等。

在落实方面,此次《考核办法》规定,未达到配额指标或在年中进度明显落后的省市,将暂停或减少其新增石化发电项目。对超过配额基本指标的地区,超过部分的电力消费量不计入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限额,对达到先进指标的地区,将给予示范项目、财政支持、优先进行电网建设等支持。

光伏的综合优势

世纪证券发布的报告认为,按照《考核办法》中的配额指标,2015年所需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额约为3800亿千瓦时。如果按照国家此前的装机规划(2015年光伏累计装机目标35GW,风电累计装机目标120GW)测算,电力缺口巨大,超过1000亿千瓦时。

“这部分缺口几无可能被尚未大规模发展的生物质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补齐。因此,光伏、风电装机目标必然将上调,以达到可再生能源的配额指标。中长期来看,光伏和风电的行业增速( 年度新增装机规模增速)将得到保障,预计至少高于电力需求增速( 年均约6%~7%) 一到两个百分点。”上述报告表示。

根据此次《考核办法》,地方政府可以在风电、光伏、生物质能三个电源中选择用于完成新能源发电的配额。

就其中发展较快的光伏与风电的各自情况来看,与风电相比,光伏具有产业链较长、整体对GDP贡献更大以及就业等相对较有利的因素。

此外,光伏的另一优势在于,可以与建筑相结合,并在用户侧并网,但这还需要尽早解决屋顶难找这一问题。

不过,成本较高显然是光伏最大的劣势。如果“十三五”规划要求太阳能从每度电9毛多降到每度6、7毛钱,对比就可以发现,即使光伏发电能够完成这一计划,但其成本仍然要比风电高近50%。

因此,对于光伏而言,在整体经济性并不占优的情况下,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可能需要在创造GDP、增加就业以及作为整体能源改革的突破口等方面做文章,以达到综合突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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