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2020年度省调发电企业发电量调控目标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到,风电、光伏机组预安排基准价电量275亿千瓦时,占总基准价电量的39%。风电机组安排基准利用小时1200小时,光伏机组安排900小时,新投产风电、光伏发电机组根据投产月份按比例安排基准利用小时,除执行基准电价之外的电量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参与市场交易或未达成交易者按照《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暨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