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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转让杭州泰景100%股权给三峡能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4 11:03:5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47
核心提示:2021年12月24日关于浙江正泰转让杭州泰景100%股权给三峡能源的最新消息:12月24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泰”)发布关于出售部分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将其持有的杭州泰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景”)100%股

12月24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泰”)发布关于出售部分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将其持有的杭州泰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景”)100%股权转让给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峡能源”),转让价格为16,482.99万元,本次交易涉及的装机容量合计为254.37MW。

浙江正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开发与三峡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杭州泰景100%股权转让给三峡能源,转让价格为16,482.99万元,杭州泰景全资控股10个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其本身无实际经营业务,本次交易涉及的上述10个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装机容量合计为254.37MW。

杭州泰景全资控股的10个光伏电站项目体运营情况如下:

微信截图_20211223162442_副本.png

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支付:股权转让款分四期支付,第一期为办理完毕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被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延迟或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 的50%;第二期为甲方促使目标公司已按照约定的移交清单完成目标公司移交或被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延迟或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的20%;第三期为按约定完成对目标公司过渡期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或被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延迟或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支付转让款的28.79%;第四期为按照约定办理完成相关项目的权属证书或被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延迟或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的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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