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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福建润和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22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9 14:48:29   来源:东南网  浏览次数:921
核心提示:因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日前,福建润和食品有限公司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处122500元元罚款。

 因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日前,福建润和食品有限公司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122500元元罚款

据悉,2021年12月22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润和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总排口有在出水。执法人员委托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人员在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取水样2瓶进行监测,显示该公司废水排放口的废水COD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上述公司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福建润和食品有限公司,超过标准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122500元罚款。

 
关键词: 润和食品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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